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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女子伪造证件骗领公证书 过户 变卖前夫家两套房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
7月14日,有洛阳市民王先生向大河报记者反映,她的前妻同他人用伪造的身份证、户口本、社区证明、结婚证书等一

  

洛阳一女子伪造证件骗领公证书 过户、变卖前夫家两套房

  两份公证书的复印件

  □记者章杰焦勐文记者焦勐摄影

  核心提示丨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这也就是说“公证书”代表了法律和公正。7月14日,有洛阳市民王先生向大河报记者反映,她的前妻同他人用伪造的身份证、户口本、社区证明、结婚证书等一系列材料,竟然分别两次从公证处拿到了两份“公证书”。

  随后,王先生的前妻利用这两份“公证书”将王先生儿子名下和王先生母亲名下的两套房产过户、变卖给他人。

  讲述

  讨债公司上门才发现房屋已被抵押贷款

  据王先生介绍,他的家中有两套住房,一套在他的儿子王小小(化名)名下;一套在他母亲杨丽(化名)名下。

  “儿子名下的那套住房有144平方米,是我父亲在2007年前后过户到我儿子名下的。”王先生拿出2005年洛阳市瀍河区某某小区“预购认定书”和“住房交接后有关物业管理协议”,户主一栏均填写的是王先生父亲的名字。王先生说,房子被前妻变卖后,原房产证就被房管部门收回。

  “另一套是母亲的房子。”王先生说,他的父母早年离婚后,母亲就到外地生活,房子虽然在母亲的名下,但是一直由他照看着。

  2016年12月,因为家庭原因,王先生和妻子魏某某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随后两人各自过各自的生活,没有更多的交集。

  王先生平时居住在儿子名下的房子里。2017年1月的一天,工作后回到家的王先生发现,自家的房门被人用喷漆喷上了“欠债还钱”等字迹,房门的门锁还被人用东西堵住了。

  而在房门上贴着一张催债“通知”,据王先生说,上面写的是一家讨债公司要求他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贷款,否则,他的房屋将被贷款公司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变卖。

  “我和儿子名下都没有贷款啊,为什么要收回我的房屋。”疑惑不解的王先生找到了这家贷款公司,经贷款公司确认得知,儿子名下的这套住房不知何时已经过户到一位名为“韩某某”的名下,而韩某某将这套房屋抵押给了贷款公司,从而取得了33万元贷款。

  “我不认识这个韩某某啊。”自家的房屋突然要被收回、变卖,这对王先生一家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查询

  两份“公证书”将两套住房过户他人名下

  2017年1月16日,王先生带着疑问来到洛阳市周山路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称“房管局”)进行询问。

  经过房管局工作人员的核实,有人带着两份洛阳市涧西区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分别已将王先生儿子和母亲名下的两套房产进行了过户。

  房管局工作人员拿出了两份材料,一份是王小小的监护人王先生的委托公证书和王小小的房屋买卖合同;另一份是王先生母亲杨丽的委托公证书和杨丽的房屋买卖合同。

  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只要办理房屋委托买卖的人员出具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他们就能够帮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王先生向大河报记者提供了两份材料原件的复印件,记者注意到,两份材料中的“公证书”均出自洛阳市涧西区公证处公证员李某某,并盖有洛阳市涧西区公证处的公章。王先生母亲的公证书出具时间为2016年6月8日,而王先生儿子的公证书出具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

  此外,从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看出,王小小的房屋卖给了“韩某某”,而杨丽的房屋则卖给了王先生的前妻“魏某某”。

  “我母亲在外地,不可能同意,而且委托书和房屋买卖合同上根本不是我母亲、我儿子和我的签字。”此刻,王先生才明白,自己的前妻在两人离婚前就已开始谋划家中的两套房子,“我始终想不明白的是,她是怎么从涧西区公证处拿到的公证书,而且我们的住房在瀍河区,他们涧西区公证处凭啥出具公证书?”

  2017年1月16日当天,王先生在涧西区行政服务大厅内见到了出具公证书的涧西区公证处公证员李某某。

  据王先生介绍,当时李某某称公证书并非伪造,确实是由他本人出具的。王先生从公证员李某某处得知,他的前妻向李某某出示了委托、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明、社区办事处证明以及王先生母亲的未婚证明等材料。

  证据

  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公证处撤销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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